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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攝影所使用的照明光線,無論是照相室人像、室內現場人像還是戶外人橡、如果從光源的投射方向上分類,有以下幾種:
(1)順光
從照相機背後投向被攝者,與照相機鏡頭光軸形成大約0–5度夾角的照明光線叫做順光。順光照明的特點是被攝者面部及身上絕大部分都直接受光,陰影面積不大,被攝者的影調比較明朗。采用這種照明方法,被攝者面部及身體的立體感主要不是靠照明光線和明暗反差形成,而是靠被攝者自身的起伏表現出來。順光照明的例子可以看出,被攝者面部和手臂的立體感主要依靠它們本身的起伏造成的影調上的明暗變化細膩地表現出來。與其它照明光線相比較,采用順光照明時,由於被攝看的陰影面積較小,所以,立體感較弱。
(2)前側光
從照相機後方一側(左側或右側)大約與鏡頭光軸構成30–60度夾角的方向投向被攝者的照明光線叫做前側光。它的特色是被攝者的面部和身上大部分受光,產生的亮面大,形成較明亮的影調;被攝者的小部分不受光而產生陰影,表現出被攝者的明暗分布和立體形態。這種采光方法的特點是被攝人像(包括室內室外)常用的一種光線。可以看出,被攝者的面部約有三分之二的部位直接受光,形成亮面;陰影面雖有,但與小部分。手臂的立體感也比較好。這樣,既保留了比較明快的影調,又展現了被攝者的立體形態。
(3)側光
來自照相機一側(左側或右側)與鏡頭光軸構成大約90度夾角的照明光線叫做側光。它的照明特點是被攝者的面和身體–半受光,而另一半處在陰影中,面部和身體部位的立體感最強,有利於表現被攝者面部和身體的起伏狀態。由於側光照明使被攝者面部和身體的陰影面積增大,整個畫面的影調不像順光和前測光那樣明快,但調子並不沉重。陽光從照相機一側約90度的位置投向被攝者,人物一半受光,一半處在陰影中,立體形態表現得較好、影調也不亮不暗、陰暗參半。這時、由於被攝者陰影面逐漸加大,因此對陰影面調子和深淺應嚴格注意。如果陽光不太強烈,陰影的調子不太深可以不必調整陰影的亮度直接拍攝。假若陽光過強,陰影太重,就需要用反光板、電子閃光燈或其它反光手段將陰影的亮度略加提高,達到適當的深淺。沒有利用任何輔助反光,使被攝者的面部陰影顯得比較深暗。
(4)側逆光
來自照相機的斜前方(左前方或右前方),與鏡頭光軸構成大約120–150夾角的照明光線叫做側逆光。采用側逆光照明,被攝者面部和身體的受光面隻占小部分,陰影面占大部分,所以影調顯得比較探重。采用這種照明方法,被攝者的立體感比順光照明好一些,但影像中陰影覆蓋的部分立體感仍然較弱。在這種情況下拍攝,對人物陰影面影調的控制和調整尤為重要。一般說來,陰影面曝光不宜過少,以免影調太深太重。而且還常常需要使用反光板、電子閃光燈等輔助照明燈具適當提高陰影面的亮度,修飾陰影面的立體層次。陽光來自被攝者側後方但是又用反光板將光線反射到被攝者股上、手臂上這些背光的陰影部分,改善陰影部分的立體感。如果沒有這種輔助照明的光線,陰影面便不會如此生動。
(5)逆光
逆光是來自照相機迎面,與鏡頭光軸構成大約170-180度夾角的光線。它的照明特點是被攝者絕大部分處在陰影之中。影調顯得比較沉重,陰影面的立體感也較弱。在大部分情況下、用逆光掐攝人像需要利用輔助照明手段對被攝者的陰影面進行修飾,或通過額外增加曝光量保留被攝者陰影面的層次。采用逆光照明,有時可以在人物的頭發上、肩上(有時也在臉上)形成明亮的光斑和輪廓,而被攝者面部處在陰影中。采用選種光線拍攝,最好是選用暗調子的環境作人物的肯景,以襯托出被攝者明亮的輪廓,並把人物從環境中烘托出來。對於光線投射方向的選擇,照相室人像、室內特定環境人像與戶外人像各有不同的處理方法。照相室人像可以通過攝影者任意選擇燈光的位置達到照明方向的變化而被攝者的面向一般並不需要為適應投射光的方向而變。室內特定環境人像則不然,由於室內窗子的方向是固定的,如果要求照明方向的變化,隻能依靠變動被攝者的面向來解決(如果在室內特定環境中用燈光照明另當別論)。至於戶外人像,照明方向的變化既可通過選擇陽光投射的方向調整,又可借助被攝者轉動面部朝向以形成所期望的光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