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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按乘車裡程計算。300公裡以內為二日,301公裡以上每增加500公裡增加一日,不足500公裡的尾數也按一日計算。
二、直達特快車票、臥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使用有效。空調票、變徑票、補價票隨同原票使用有效。
三、市郊客票當日當次車有效。市郊定期客票從月、季初起至月、季末止有效。提前換購的市郊定期客票可提前使用。
四、各種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後一日的24時止計算。
五、改簽後的客票、加快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間應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票指定的乘車日起計算。遇有下列情況時,車站可適當延長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加快票的有效期間。
1、因開車滿員、晚點等鐵路責任不能按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到達站時;
2、旅客因病,在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內提出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實際醫療日期延長,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臥鋪票不能延長,可以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