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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不得安排三类人加班

  • 时间:2005-5-1 13:57:33
  • 作者:不详
  • 来源:不详

  “五一”黄金周是很多朋友好好放松的假期,但是五一对于有些特殊行业朋友来说,这个长假就只有加班,那么国家法定的假期加班费如何算就成了很多加班朋友关心的问题。

  今年“五一”放假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应为:5月1日、2日、3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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