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22日,中國人民海軍第一支驅逐艦部隊驅逐艦大隊在青島正式命名。
1954年3月,中國人民海軍開始籌建第一支驅逐艦部隊,7月22日驅逐艦大隊被正式命名。1954年10月13日,向前蘇聯購買的第一批2艘驅逐艦抵達青島,它們分別被命名為“鞍山”、“撫順”號。次年6月28日,第二批蘇制驅逐艦“太原”號、“長春”號到達青島,這就是中國人民海軍最早的驅逐艦。
新中國成立後,在人民海軍艦艇的行列中,驅逐艦是個頭最大,作戰威力最強的艦種。多年來,中國驅逐艦部隊在保衛祖國萬裡海疆,維護世界和平,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參加各項科學試驗、考察及增進國家和軍隊的對外友好關繫中起到了突出的作用。驅逐艦部隊參加完成了多次遠洋航行訓練、發射運載火箭試驗、出訪南亞三國及在中國南沙建立海洋觀測站等任務,捍衛了中國的領海主權和海洋權益。
新中國海軍第一艘護衛艦
1957年1月,人民海軍依靠從前蘇聯購買的包括護衛艦在內的5種型號艦艇的全部技術圖紙和一批材料、設備,自行制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艘海軍護衛艦。
50年代,海上戰鬥任務繁重,已有的艦艇已經不能適應防務的要求。為此,1952年中國經與前蘇聯磋商,於1953年正式向前蘇聯購買了這些圖紙和一批材料、設備。該型艦的正常排水量為1149噸,采用蒸汽輪機動力裝置。艦上裝有533毫米3管魚雷發射裝置,100毫米單管、37毫米雙管艦炮繫統,25管反潛深水炸彈繫統和射擊指揮控制繫統,還有水聲、雷達和導航等電子設備。該艦是一種對海攻擊能力較強,並有一定反潛、防空能力的近海輕型水面戰鬥艦艇。
此後,中國又相繼自行研制了火炮護衛艦、導彈護衛艦等各型護衛艦。這些護衛艦在執行近、中海域護航、護漁和對海警戒任務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