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經濟特區––深圳經濟特區,1980年5月正式成立。深圳特區位於廣東省的南部沿海,東起大鵬灣邊的梅沙,西至深圳灣畔的蛇口工業區,總面積327﹒5平方公裡。它毗鄰9港,交通便利,氣候溫和,風景優美,在利用外資發展經濟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根據中央的指示,深圳特區將建成以發展工業為重點的工、商、農、牧、住宅、旅遊等多種行業的綜合性特區。
繼深圳後,中國又相繼成立了4個經濟特區:1980年開始建設的珠海經濟特區,1981年開始建設的廈門經濟特區, 1982年開始建設的汕頭經濟特區。1988年4月13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劃定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實行比中國其他經濟特區更加開放、靈活的體制和政策,授權海南政府更大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