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開國大典上發表建國公告,並向全世界莊嚴宣布:“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繫”。新華社迅即向全世界播發了全文,同時按照外交慣例,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周恩來向各國原駐華外交代表發出公函,要求他們將公告轉交本國政府。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份外交文書,也是周恩來以外交部長身份發出的第一份外交公函。
當時,各國駐華代表在中國分駐三地,奧地利、緬甸、埃及、印度等12個國家的前駐華大使館在南京,希臘、巴西、瑞典等14個國家的舊領事館在上海,蘇聯、美國、英國等7國的舊領事館在北京。所以這份外交公函於10月1日開國大典後迅速發往北京、南京和上海三地。各國原駐華外交代表收到外交公函和建國公告後,立即轉達本國政府,一時間,北京、南京、上海的電報局繁忙異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消息迅速傳遍了世界。中國政府願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原則下與所有國家建立外交關繫的立場也即時為世界各國所知曉,為順利開展建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