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是我國的國慶節,但這一節日是怎麼確定的呢?河北省委黨校黨史研究部主任王金池教授向記者介紹了國慶節的來歷。
王金池教授說,國慶節的設立來源於國慶日的確定。早在1949年1月6日至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召開會議,這次會議決議中就提出,1949年必須召集沒有反動派代表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組成共和國的中央政府,並通過共同綱領。1949年9月21日至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作出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國旗、國歌、紀年4個重要決議,會議選出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為副主席。會議還選出了由180人組成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在10月9日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選舉毛澤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周恩來、李濟深、瀋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副主席。
1949年10月1日14時,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一致決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員宣布就職。會議決定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選舉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瀋鈞儒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同日15時,首都30萬軍民齊集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毛澤東主席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日成立,並親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毛主席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繫。”隨後舉行了閱兵式和群眾遊行。朱德總司令檢閱了海陸空軍,並宣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命令》,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迅速肅清國民黨一切殘餘武裝,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國土。同日,北京新華廣播電臺在天安門廣場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實況廣播。這是中國人民廣播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實況廣播,全國各地人民廣播電臺同時聯播。
在1949年10月9日第一屆全國政協第一次會議上,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委員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毛澤東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就成為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