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名,就“万事俱备,只等出团”?非也。
“天有不测风云”,不少人在出发前会遇上延迟出发、退团、国家政策性调价等意外。有关游客或旅行社要求延、退团的处理办法,国内、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据了解,旅游监督部门将对该细则进行修改,加大对旅游者的保障力度。
至于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导致的旅行社调整收费的问题,现在有了更清晰、合理的处理方法。根据《合同法》第63条的原则,旅行社按期出团而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价格调高则游客补缴团费,价格调低则旅行社退还差额团费;应旅行社要求延期出团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团费不足部分由旅行社承担,若团费有余则退还差额给游客;应游客要求延期出团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若团费不足,游客应补缴,团费有余则归旅行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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